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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4年,王安忆出生在南京。次年,她随母亲搬到了上海生活。父亲长期不在身边,母亲也经常到乡下工作,所以她大部分时间是和家中的保姆一起度过。那位保姆来自扬州,教她说扬州话。王安忆形容这位保姆是个“蛮清爽,蛮好看的一个人”,给她童年增添了一抹别样的色彩。
王安忆成长于一个革命干部家庭,父母都担任国家机关的干部。然而,她周围的邻居大多是土生土长的上海老市民,他们教她说地道的上海话,带给她浓厚的城市生活气息。这种从小接受的“地方幼教”,对她后来的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她的作品大多聚焦于上海小市民的日常生活,洋溢着鲜活的市井气息。
家境优越的王安忆,从小就生活无忧。父母的工资颇高,给她买各种玩具和书籍,连环画、童话故事、图画书应有尽有。她的母亲出身于一个大户人家,却不幸早年家道中落,成了“破落户”,不得不寄居在姨母家中,生活艰难,颇有些像《红楼梦》里那个多病多愁的林黛玉。
母亲性格敏感且带点高傲,从小教育王安忆要懂得过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,要求她学英语,不要涉猎艺术。母亲认为艺术是为了取悦他人,是“俳优”之类不入流的东西。她希望女儿能学好英语,成为一名科学家,为国家的科技强盛贡献力量。
展开剩余85%母亲还告诫她,不能随便对保姆发脾气,那是典型的“上海大小姐”态度;也不能吃猪头肉,因为那是“乡下农民”的陋习。为了让她打消吃猪头肉的念头,母亲特意带她去市场看猪头,挂在摊位上的猪头鼻孔黑洞洞,獠牙白森森,看上去非常吓人。母亲严肃地说:“猪头长这样,你还敢吃吗?”
母亲热爱写作,每天下班后,就把王安忆打发去睡觉,自己开起“夜车”写稿,靠稿费补贴家用。她非常疼爱孩子,经常给王安忆和姐妹们买衣服,打扮得不像传统中国女孩,穿着价值十块钱一条的漂亮裙子。
王安忆的父亲出生于当时称为马来亚的新加坡,是家中长子长孙。他不喜欢做生意,也不爱运动,更偏好读书,“从小就是个文艺青年”。21岁时,他回到上海求学,但太平洋战争爆发,家庭资助中断,他便去了苏北根据地参加新四军。在那里,他认识了王安忆的母亲,两人最终结为夫妻。
后来王安忆去新加坡寻根时,一位略显醉意的表哥曾说:“你妈妈的血统比你爸爸更高贵,因为她是浙江绍兴人,而你爸爸是福建人。从人种学角度看,浙江地区的文明历史更为悠久。”
父亲性格洒脱任性,终身保持文艺青年的姿态。有人算命说他是个“很有福气的人”,在某种意义上是王安忆母亲的“另一个儿子”。
十四五岁时,王安忆开始大量阅读各类书籍,托尔斯泰、屠格涅夫、普希金、陀思妥耶夫斯基、大仲马、小仲马、福尔摩斯探案集等经典作品都在她的书单上。她的朋友们也都如饥似渴地阅读,这种从小养成的阅读习惯成了她终身受益的宝贵财富。
她曾说,如果一个人在二十岁之前没有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,之后再去培养就非常困难。阅读不只是习惯,更是生活的一部分。对于有阅读习惯的人来说,一天若没有文字性的内容映入眼帘,会感到焦躁不安,必须找到书本或文字作为精神慰藉;实在没书看,连路边的广告牌也能成为她的阅读对象。
在下乡期间,王安忆每天坚持写日记,写满了厚厚的几大本,成为同事们传阅的珍贵读物。她后来回忆说,写作一直是她的乐趣,从小便如此,从未改变。后来她进入文工团,学习大提琴,虽然刻苦练习,却始终没取得成绩。她坦言,那是因为自己并不喜欢练琴。
王安忆非常怀念文工团的生活,尽管同样孤独寂寞,但相比农村下乡的艰苦生活,她觉得文工团的生活衣食无忧,起居相对舒适,而且身边有许多同龄男女,一起热闹地度过青春时光。而农村生活则让她感到“非常黯淡、非常苦涩”,难以回忆。
26岁那年,王安忆进入中国作家协会第五期文学讲习所学习。随后该讲习所更名为鲁迅文学院。她所在班级人才济济,有写出《芙蓉镇》的古华,写《大浴女》的铁凝,还有聪明的贾大山,他是农民出身但才思敏捷。
她一直觉得贾大山思考问题很复杂,但自己缺乏与他深入探讨的基础。她怀疑他对文学抱有怀疑态度,不是怀疑自己的才华,而是觉得文学无用。她认为贾大山心里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思想,是个非常有趣的人。贾大山曾对她说:“你这个孩子有出息。”
讲课老师大多是来自各大高校的名师。王安忆成名后,有些老师在讲座中常提及自己曾给她上过课,但实际上她参加的是大班课程。当时还有不少刚露头角的作家也来蹭课,比如史铁生。
史铁生健谈,但谈话渐渐深入形而上学层面,对日常生活缺乏兴趣。冬天时,他仍穿着单薄的单衣。王安忆回去后亲手给他织了两件毛衣。2010年,史铁生去世,妻子陈希米将这两件毛衣永久收藏。
王安忆说,这半年学习对她的文学生涯至关重要,让她体会到了“文学生活”的氛围。她认为写作不仅是个人创作,更需要生活的滋养,需要互相交流、探讨和激励。单打独斗写作虽能出成绩,但概率小,没有同行的陪伴,很难坚持下去。
27岁时,王安忆结婚,虽算是大龄青年,但在文工团的圈子里并不算晚。她认为,结婚最大的好处是让她能安心写作。婚姻非常重要,没有婚姻生活的支撑,只写小说会显得孤独,甚至可能坚持不下来。她觉得自己幸运,结婚后能够更好地生活和创作。
当时王安忆在《儿童时代》杂志社工作。讲习所学习回来后,她创作激情高涨,经常请“创作假”,不太认真上班,领导对此非常恼火,曾对她说:“你有本事就调走,不能总是这样。”她形容那三四年,基本上是在与单位“吵架”中度过的。
她后来坦言,那段时间自己很不讲理,很任性,单位其实对她很负责,要是不负责任,早就开除了。她并非不喜欢单位,只是不喜欢上班。单位给了她最大的宽容。她说,如果后来没有成功出名,她会觉得自己是个很不好的人,自己也难以原谅。
之后王安忆去美国留学,结识了画家陈丹青。陈丹青性格内向,生活封闭,几乎没有社交,像个工匠一样,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专注画画。他曾告诉王安忆:“其实我们所做的一切,都是为未来铺路的石头。”
谈及莫言,王安忆评价说:“他最大的特点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作家,带有农民的精明和智慧。”
王安忆与贾平凹交往时,最大的问题是语言障碍。贾平凹不说普通话,两人交流需依靠翻译。有一次贾平凹请她吃羊肉泡馍,她让他做个心理测试:随便想三个动物,第一个代表自己心中的自己,第二个是别人眼中的自己,第三个则是真实的自己。路遥第一个动物是熊,第三个是牛。贾平凹第一个是狐狸,第三个是乌龟。他听后感慨说:“我以为自己是狡猾的狐狸,没想到其实是个缩头乌龟。”
王安忆谈迟子建:“她笑得非常明朗,不是疯笑,也不是媚笑,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开心。她身上充满了生命力。”
谈到余华,她说:“余华表面上有点痞气,好像什么都不在乎,但实际上他是非常认真的人。”
谈及自己,王安忆坦言:“我和别人最大的不同是对写作的热爱。我觉得很多人并不真正喜欢写作,只是硬着头皮写。”
王安忆的小说多以普通小人物为主角,深入挖掘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经历和情感。她的作品中,读者能明显感受到一种宽厚的爱,她赋予角色以“英雄性”,强调人物的美好与善良。她探讨的是故事背后那强大而仁慈的自然规律,这正体现了她对人性及生存状态的深刻关怀。
在创作上,王安忆力求通过细腻的工笔手法,营造小说意境之美,展现生活的本真面貌,同时描绘人物在命运漩涡中丰富多变的生活轨迹。
媒体界视王安忆为“文学界的王菲”,一方面她极少接受采访,另一方面回答问题时简洁严谨,气质中带着一份严肃与认真,使许多临时采访者感到难以接近。她身上有知识分子那种孤傲的真实,不做作、不粉饰,目光专注,语速迅速,有话说时长篇大论,无话时简洁明了,言必有据,往往直击主题。
王安忆说:“写作天赋极为重要,可以说是决定性的条件。作家并非靠刻意挖掘和培养,而是必须靠自己天生的才能,这是一种自发的状态。大家只能耐心等待,让它慢慢成熟。不要急躁,慢慢等就是了。”
叶兆言评价她:“王安忆属于那种越写越好的女作家。很多女作家一出手就有好文章,但真正越写越好的人并不多。她从不满足于现有成就,正因如此,她的技艺明显高出其他女作家一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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